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,都江堰市发展和局(核准机关名称)核准(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[2017]95号 )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,比选文件在都江堰市发展和局 (投资主管部门名称)的备案号为34号。 2.3 项目规模:对现有建筑物进行维修,总面积约12305平方米。拟新增高压供电系统、室外雨污管网、电梯安装,完善低压及弱电设施、室内给排水、消防设施、暖通设施及零星土建等配套设施。 3.2 申请人业绩要求:2008年来,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(0至3个)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。 3.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:2008年来,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(0至3个)类似项目个人业绩,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.7款“代理招标估算金额”的100%(0至100)。 4.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“申请人资格要求”的招标代理机构(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),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08月16日10时00分(申请截止时间。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;本比选文件的时间为时间),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。 5.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。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(都江堰市江安河东下段25号二楼)。 6.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,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“评审办法和标准”进行评审,经评审得分在90分(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)以上的申请人(3个以上),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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