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2018年灌溉准备工作,提高灌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能力,保障灌区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灌区蓄水保水。加强内部蓄水管理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进行充塘充库;供水困难的尾部灌区,要提前做好蓄、引水工作,备足春灌水源。强化内部蓄水监测,并按时总局。 二、合理编制用水计划。各单位要深入调查,结合本地供、用水实际情况,按渠系编制用水计划。总局直灌区应细化各涵口用水计划,作为用水管理协调的依据。指导乡镇及种粮大户按用水计划合理安排作植结构、用水时间。 三、扎实开展灌汛前检查。各单位要对灌区内工程设施、泄洪通道以及在建工程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,并在灌前整改到位;在建工程务必于3月底前满足灌溉供水要求,跨汛期施工工程,要编制度汛方案,落实度汛措施。 四、增强防汛抗旱保障。各单位要完善灌溉组织服务体系,明确用水程序,建立矛盾协调机制。修订完善灌区各类应急预案,落实物资储备。加强灌区水、雨情、旱情监测系统建设,及时维护、更新抗旱设备。 (一)请于3月15日前报送种植结构引水计划表、在建工程和涉渠工程情况统计表、外水补给站统计表。 (二)请于4月20日前将2018年县(区)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、淠史杭总局直管工程属地地方防汛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、相关预案等报总局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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